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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

1998-08-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经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北京市计委批准,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于1998年8月8日—9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2亿元公司债券。该债券期限三年,从1998年8月8日起至2001年8月8日止,年利率为7.2%,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债券所筹资金将用于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危改项目东冠英小区西区的建设。该债券由中信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人。(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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